當地時間周一,摩根大通(JPM.US)指控特斯拉(TSLA.US)違反了與認股權證有關的合同,要求其賠償1.622億美元。
據悉,特斯拉在2014年向摩根大通出售了認股權證,根據合同,如果認股權證的“執(zhí)行價”在到期時低于特斯拉的股價,特斯拉就要給摩根大通交付股票或現(xiàn)金。
摩根大通在起訴書中表示,特斯拉CEO馬斯克在2018年8月發(fā)布私有化推文,導致其認股權證的價值大幅縮水,“執(zhí)行價”在2021年6月和7月到期時仍遠低于特斯拉的股價。
摩根大通稱,特斯拉沒有履行向摩根大通全額支付的合同義務。
來源:智通財經
作者:馬火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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